程亚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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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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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发布者:程亚娟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8日|分类:继承 |273人看过


(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⑴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应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⑵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⑴住宅:80元/件;⑵非住宅:550元/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印花税票: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三)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交易手续费发票;

2、受理通知单;

3、继承人身份证,若继承人不能到场取证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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