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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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故意挑逗宠物,导致其被咬伤,是否仍需赔偿?

发布者:李琴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8日|分类:人身损害 |234人看过

一、案情简介

2021年,方某在社区牵绳遛狗,在路过身旁时陈小某将手中的鞭炮扔向金毛犬,因事出突然,方某未能控制受惊的金毛犬,导致金毛犬将身旁的陈咬伤。事故发生后,方某与陈小某的监护人陈某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共识,陈某遂将某诉至法院。

二、分析 

本案争议点在于方某是否尽到管理责任,与陈小某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方某给按养犬管理规定携犬出户,已经尽到管理义务。方某面对突然惊吓,导致无法立即控制狗,属于正常情形。动物因受到惊吓本能反应会挣脱锁链,并对威胁之人进行反击。因此,陈小某被狗咬,与陈小某用炮仗炸狗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本案,方某尽到了管理责任,而陈小某被咬是因其故意挑逗所致,本身存在过错,属于饲养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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