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银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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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企业选择哪种企业形态最好?

发布者:孙金银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0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1428人看过


注册企业选择哪种企业形态最好?

 

注册企业时选择拟设立企业的形态是每个投资人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三种主要形态,那么对于投资人来说,选择哪一种形态是最好呢?通常而言,决定企业设立形态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因素:

一、投资人承担的风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风险有限,可以控制。而《合伙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均规定,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投资人税收负担。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除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股东还需缴纳分红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仅由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分红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合伙投资认经营所得税率为35%,实际税负情况需要结合利润大小,投资人数等综合策划。

三、投资退出难度。投资人在需要时能及时退出投资也是投资人重点关注事项。一般情况下下,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股东责任有限,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相对容易。而合伙企业新合伙人要对企业老债务一并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以转让出资份额方式退出相对较难。

当然,除上述因数外,投资人还可以从设立程序难度、融资需要、企业管理与控制等方面考虑以确定最终选择的企业形态。企业形式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内忧外患,但企业设立形态其实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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