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生活中,我们会常常遇到借贷关系。在法律的关系中,出借人和借款人承担的责任与后果存在着区别。我们也遇见过当事人拿着借条或欠条上门进行咨询,很多时候出借人会出具借条或借款人提供欠条,那么其二者在法律存在何种区别。
借条 | 欠条 | |
法律关系 | 借条一般反映的是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 | 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
产生的原因 | 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 | 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如买卖、工程款结算等。 |
法律后果 | 诉讼时效不同,未约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庭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 欠条持有人则必须向法庭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原因等事实,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以上图表可以得出,若出具《借条》则基础关系很明确为借款关系,适用的法律为借款合同或民间借贷,在举证责任方面只需举证借款的事实即可;若出具《欠条》则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可能是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结算,其的证明事实为债权债务关系,在举证方面需承担欠条形成的原因,一旦不能举证证明得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因此当我们是出借人的角色时,尽可能地我们自己提供《借条》,约定相应的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如果借款有特定用途还可以约定该笔借款的用途。相反,当我们是借款人的角色时,需要着重注意还款方式和自身的还款能力。尤其是还款方式,现在都比较常用的是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一般还款时尽可能备注还款XXX元,剩余XXX元。但是也不排除用现金还款,现金还款后,让出具人在《借条》或《欠条》中,备注收到从借款人XXX元的借款并注明日期。在注明还款或收款时,备注相应的说明会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避免后期款项用途不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