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上航律师

  • 执业资质:1441920**********

  • 执业机构: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承包车司机严重违规,车主、雇主及雇员的赔偿责任如何界定?东莞交通事故律师

发布者:赵上航律师|时间:2019年02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518人看过

【相关案件案情】

公司A将其小客车让B承包经营,C受雇于B,C业务外出过程中与D发生碰撞,C对该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该车购买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法院裁判结果】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额度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未赔部分由A、B及C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关注焦点】

 B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经营者和受益者,其应对雇主履职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雇员C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具有重大过失,应与B承担连带责任;A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权人,将车辆交与B经营并从中获利,对B的经营行为监督职责,所以应与B承担赔偿责任。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