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件案情】
公司A将其小客车让B承包经营,C受雇于B,C业务外出过程中与D发生碰撞,C对该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该车购买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法院裁判结果】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额度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未赔部分由A、B及C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关注焦点】
B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经营者和受益者,其应对雇主履职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雇员C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具有重大过失,应与B承担连带责任;A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权人,将车辆交与B经营并从中获利,对B的经营行为监督职责,所以应与B承担赔偿责任。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