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件案情】
B要外出,向同桌一起喝酒的A借车并称车由未喝酒的他人驾驶。后B驾车将路人C撞倒,B逃逸并经交警认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后据交警调查,B无驾驶资格。C起诉A及B要求赔偿。
【法院裁判结果】
判决A、B分别按照30%及70%的比例赔偿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案件关注焦点】
关于车辆出借人在出借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认定,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别: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东莞交通事故专业律师13537381970,赵上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