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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作者:欧观婷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1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376次举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身份证号码:*,住*,电话:*

乙方(买受方):*,身份证号码:*,住*

鉴于:

1、甲方于2017年6月27日与*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向*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由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房,现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2、甲方有意将上述商品房转让给乙方;乙方亦有意购买上述商品房。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二、购房款的支付。乙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1、于签订本合同  当 日支付首期款   元。

2、于办妥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之日(以取得交易部门出具的取证回执为准)起  3  日内支付余款       元。

3、若乙方逾期   3   日未按以上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且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

三、房屋交付。甲方应于签合同当日即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同时将上述房屋的购房合同等相关的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四、税费承担。甲方领取产权证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    方承担。因上述房屋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     方承担。

五、声明及保证。

甲方: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依约支付购房款,提供款项配合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2018年____月____日


欧观婷律师,毕业于肇庆学院,现系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欧观婷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肇庆
  • 执业单位: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2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