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欣怡律师

  • 执业资质:1450120**********

  • 执业机构:广西聚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发布者:覃欣怡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0日|分类:法律顾问 |186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涉及到诉讼时效的期间、中止和中断问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详细的内容,欢迎阅读!

一、合同债权诉讼时效的期间

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不可抗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