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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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破产清算公司法兼并收购改制重组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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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后,濒临破产的企业,该走向何方?

发布者:李雨秦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9日|分类:公司法 |1049人看过


 2018年一位港资企业家走了我的办公室。经过一番交流,我了解到他公司由于一系列问题的堆积,主要包括订单流失资金链断流员工讨薪维权、欠租房东阻扰生产等等,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


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我的头脑中迅速捕捉到一个信息,这也是我随即询问他的问题:作为一名资深企业家,当企业遇到危机的时候,为什么不选择“自救”?


说自己采取了“自救”措施但是失败了。半年前,他通过朋友招募到一位投资方,仅此一位,但绝对亲信,又因为是同行,所以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其在对该企业的半年考察结束之后,放弃了投资。该投资方的离开,无疑让这家千疮百孔的企业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听完他的叙述,我很难过,但更多的是惋惜,因为他本可以在企业有生气有能力的时候争取更多的融资机会也本可以与意向投资方达成相关协议以降低企业的风险。该企业最后以破产的方式退出了市场,当法院宣告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同时,企业债务停止计息、职工债权停止增长,企业债权债务纠纷的恶性循环终止。该企业破产清算的最终结果是,不仅职工债权全部清偿,而且其他相关债权人均满意受偿。如果该企业当时没有走破产程序,其仅有资产(机器设备)极大可能会被某几个债权人全额执行,这位企业家不光会被职工纠缠而且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该企业也很难注销。


中国的企业家很大一部分法律意识淡薄。当企业生病时,他们想的不是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来给企业“治病”,而是通过自主筹资、投钱的方式来设法掩盖病情,表面上灵光一现,企业的病好了,一阵过后,病情又汹涌而至。如此反反复复,企业久病不治,终入膏肓耳企业家也被连带着拖入高额债务的深渊


我们总在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其实对于大批中年企业家们来说,熬过了不惑之年,却面临破产,要想重新站起来异常艰难看到了太多破产后一无所有负债累累的企业家,同情之余,我深感在这些悲剧的背后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此次疫情只会加快市场调节,让落后产能淘汰,让市场更有利于优质企业长远发展。久拖不决的夕阳产业,疫情是否也给了你深思和决断的理由呢?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家们一方面要学会自救,切不可等资金链断裂导致连锁反应后才想办法救治,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另一方面,当企业危机无法挽回时,要懂得当机立断,及时止损


企业破产,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从而更好地维护企业和债权人双方的权益。而且,进入破产程序后,如果企业还想继续经营或者有继续经营的必要,可申请进入重整程序,为企业赢得喘息的机会重整之后的企业很有希望会再一次“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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