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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从犯,按涉案金额还是按分赃金额判?

作者:余铖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诈骗从犯,按涉案金额还是按分赃金额判?

 

这是家属最容易“想当然”的问题。很多人以为:“他只拿了2万工资,凭什么按30万判?”

 

法律很明确:诈骗从犯的犯罪数额认定,以整个犯罪行为的涉案金额为准,而非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原因是从犯的行为与整个诈骗犯罪的危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但这不意味着没有辩护空间。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也就是说:数额按30万算,但刑期可以在30万的档次内争取大幅从宽。

 

真正的破局点往往在罪名变更。荆州余铖律师的案例中:万某诈骗案变更为非法经营罪后不起诉、程某诈骗罪变更罪名后获缓刑。罪名变更,是打破“数额档位”最有效的技术手段。

 

别在“按哪个金额算”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通过华律网咨询余铖律师,让他看一遍卷宗,告诉你罪名有没有可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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