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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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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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发布者:张运洪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24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B系熟人,原告经营建材销售,被告做建筑工程。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底,被告B因各处工地建设需要,多次向原告购买建材,2018年11月15日经双方对账,被告B共计拖欠原告建材货款25810元。之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B一直未支付。2019年4月4日,原告再次找到被告B,经协商,被告B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被告B共拖欠原告建材款25800元,同时,被告B的母亲被告C自愿为该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被告BC并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5800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4月4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

二、被告C对上述货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张运洪律师,毕业于西南林业大学,法学本科专业。现系云南铂万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民商事、行政、刑事、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保山
  • 执业单位:云南铂万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30520********5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