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培训公司(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从事某项执业资格培
训项目,参加该培训的学员分为全日制班和周末班,全日制班时间跨度一般为35天,周
末班时间跨度一般为140 天。学费在开学第一天交齐,学员随时可以退出学习,学费按照比例退还。另外,课程还设计了保过班,即保证学员通过资格考试,凡是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可以退还相应科目的学费,保过班从收取学费到考试结束的周期为5个月。2018年度,该培训公司共收取学费1000万元,收费当日即开票,事后退还学费100万元。2019年度预计全日制班将收取学费200万元,退还学费约10万元,周末班将收取学费600万元,退还学费约30万元,保过班将收取学费500万元,退还学费约100万元。关于开票日期的选择,该培训公司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维持2018年度收取学费即开票的方法。方案二:收取学费时先开收据,待学习结束或者考试结束收费金额确定后再开具正式发票,假设市场月利率为1%。从节税的角度出发,该公司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筹划方案
如果维持2018年度收取学费即开票的方法,该公司需要在开票当月计算全日制班增
值税销项税额:200÷(1+6%)×6%=11.32(万元);周末班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1+6%)×6%=33.96(万元);保过班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6%)
×6%=28.30(万元)。由于培训公司的进项税额比较少,这里假设为零。
如果收取学费时先开收据,待学习结束或者考试结束收费金额确定后再开具正式发 票,由于全日制班的时间跨度为35天,开具发票的时间可以推迟1~2个月,可以取得延期
纳税利息:11.32×1%=0.11(万元);由于周末班的时间跨度为140天,开具发票的时间可以推迟5个月,可以取得延期纳税利息:33.96×1%×5=1.70(万元);由于保过班的时间
跨度为5个月,开具发票的时间可以推迟5个月,可以取得延期纳税利息:
28.30×1%×5=1.42(万元)。合计取得延期纳税利息:0.11+1.70+1.42=3.23(万元)。同时还省去了退款时需要再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麻烦。
因此,该培训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方案二由于充分把握了恰当的开票时机从而达到
了节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