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产的手机当年终奖品发给员工使用,会计该如何处理呢?你的第一想法是视同销售吗?如果这么操作,要交增值税,也要交个税。有没有办法不交个税呢?这里要说到两个概念,手机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如果所有权转移给员工了,这是非货币性福利,个税跑不了。所有权不转移,只是把手机给员工使用呢?这就不用交个税了。能否有可能不交增值税呢?也有办法,企业不妨将处于研发测试阶段的样机发给员工使用,让员工定期提交测试数据。这样一来,手机就具备了研发测试机的属性了,自然无需视同销售了。
企业将自产的手机当年终奖品发给员工使用,会计该如何处理呢?你的第一想法是视同销售吗?如果这么操作,要交增值税,也要交个税。有没有办法不交个税呢?这里要说到两个概念,手机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如果所有权转移给员工了,这是非货币性福利,个税跑不了。所有权不转移,只是把手机给员工使用呢?这就不用交个税了。能否有可能不交增值税呢?也有办法,企业不妨将处于研发测试阶段的样机发给员工使用,让员工定期提交测试数据。这样一来,手机就具备了研发测试机的属性了,自然无需视同销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