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前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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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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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毒品行为怎样认定

发布者:李前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723人看过

一、制造毒品行为怎样认定

制造通常是指使用原材料而制作成原材料以外的物。制造毒品一般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作成毒品。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如将罂粟制成为鸦片。

2、毒品的精制,即去掉毒品中的不纯物,使之成为纯毒品或纯度更高的毒品。如去除海洛因中所含的不纯物。

3、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使用化学方法将吗啡制作成海洛因。

4、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将盐酸吗啡加入蒸溜水,使之成为注射液。

5、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

二、制造毒品罪如何量刑

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制造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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