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前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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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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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非法买卖枪支罪【缓刑】

发布者:李前飞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2日 5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丁某通过网络在被告人林某处购买CP99型手枪、P99型手枪、G18型手枪、G19型手枪、M9型手枪各一支用于个人收藏。经鉴定,前述5支枪支均为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国家法律规定的枪支。

在本团队接受丁某亲属委托后,指派李前飞律师依法为丁某提供辩护。李前飞律师经过阅卷、会见,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认为丁某只是购买枪支,并未贩卖。并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丁某应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2.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系初犯、偶犯;3.丁某经营的企业员工众多,对其判处缓刑更能体现优化营商环境;4.丁某身患疾病同时可能具有立功情节。综上,请求法院对丁某判处缓刑。最终,法院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由于庭审效果较好,同案犯的上诉也是委托本团队律师处理的。

李前飞律师,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研究生学历,曾于军队服役20余年,服役期间担任军队律师多年,办理过多起重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12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