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剑鸿律师 09:00-21:59
马剑鸿律师
东莞马剑鸿律师_东莞刑事辩护律师_东莞劳动纠纷律师
1392571844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危险驾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作者:马剑鸿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1次举报

危险驾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应当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马剑鸿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6
  •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
    • 执业6年
    • 13925718446
    • 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平台积分

      530分 (优于70.4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马剑鸿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109 昨日访问量:1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