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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纪实】成都成华|掩隐案黄金37天不批捕,当事人王某某终获自由!

发布者:陈莉2026年05月14日63人看过举报

案件背景


当事人王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刑事拘留,家属委托陈莉律师团队介入时,案件正处于“黄金37天”的关键节点——公安机关已向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一旦批捕,后续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难度将大幅增加。


辩护攻坚:直击核心,力挽狂澜


1. 紧急介入,全维度研判案件


接受委托后,我们第一时间安排会见,详细了解案件细节:


- 当事人王某某为普通从业者,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


- 主观上对上游犯罪的认知程度低,对涉案资金性质的明知性证据不足;


- 涉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无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侦查的风险。


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我们迅速明确辩护核心:论证无逮捕必要性,推动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


2. 精准提交法律意见,当面沟通争取支持


我们连夜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向检察院阐述辩护观点:


- 当事人主观恶性小,缺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明知”要件,定罪证据存在瑕疵;


- 当事人如实供述、配合侦查,社会危险性低,不羁押不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


- 结合当前“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恳请检察院审慎适用逮捕措施。


随后,我们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充分交换意见,逐条回应案件争议焦点,推动检察官采纳我们的核心观点。


最终结果:不批捕!王某某成功取保候审


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全面采纳了我方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终于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


这份盖有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公章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不仅是阶段性的胜利,更为后续案件的不起诉、缓刑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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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莉律师提醒:掩隐案的关键节点,错过可能遗憾终身


1.?“黄金37天”是救命稻草

刑事拘留至批捕的37天内,是律师介入、争取不批捕的最佳时机。一旦批捕,案件进入羁押状态,后续变更强制措施的难度将呈指数级上升。


2.?“明知”是掩隐案的核心争议点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立,以“明知是犯罪所得”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对资金来源、性质缺乏明确认知,律师可以从主观明知的角度切入辩护,争取不批捕、不起诉。


3.?不批捕≠案件结束,后续辩护不能松懈

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变更,不代表案件撤销。后续仍需持续跟进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继续提交辩护意见,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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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无小事,每一个决定都关乎当事人的人生轨迹。专业、及时的刑事辩护,能在关键时刻扭转案件走向,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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