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有这样的困惑:债务人名下没有房产、车辆、存款,也根本联系不上,即使到法院执行也执行不到财产,这样的话还有必要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吗?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支出会不会成为自身的损失?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的用处有很多:
1.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诉讼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何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那超过诉讼时效后会有什么后果呢?虽然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及请求权不会消灭,换言之,权利人依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案件,但是对方这个时候拥有抗辩权,如果对方行使抗辩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权利人败诉以后即使债务人有财产也无法执行。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作为有效保护自身权利的做法,是可取且可靠的。
2.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场调查等方式向被执行人、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协助办理。”据此,执行法院可以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除了房产、车辆、存款外,还可以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养老金等财产,甚至其唯一的住房也可以被执行,前提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即使是被执行人与配偶共同共有的房产也不能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3. 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债务人的诸多行为将会受限:(1)水陆空出行均受阻,不能乘坐飞机、不能乘坐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乘坐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不能购买代步私家车;(2)严禁高消费,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旅游、度假,不能从银行贷款、不能申请信用卡、不能出境、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3)失信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等网络消费统统受限;(4)利用新媒体全面曝光,“面子”受限。此外,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考大学也可能被拒绝录取,子女考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政审无法通过。一人失信,全家受累。
4.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该条规定,做“老赖”不仅面临生活受阻、家人受累,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在如此强压之下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义务也不是不可能。
近年来,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国各级法院、执行法官屡出奇招,将“执行”与“智行”相结合,充分运用科学手段解决执行难,现如今“老赖”越来越难当,越来越多的执行财产顺利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遇到“老赖”的债权人更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莫要等超过诉讼时效后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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