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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由哪些构成

作者:周爽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01次举报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由哪些构成

来源:华律网整理                                   

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何严重的行为。

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由哪些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何严重的行为。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爽,河北育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华律网特邀嘉宾律师,河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有多年基层法院和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为您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河北育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1020********5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