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康律师
范文康律师
贵州-贵阳专职律师执业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贷款购买车辆被担保公司强行收走应该怎么处理

作者:范文康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41次举报


贷款购买的机动车被担保公司强行收走

    我接到的咨询以及办理的案件中,购买机动车的买方因某些原因一期或多期未按时归还贷款的情况下,其机动车被担保公司强行收走的情况比较多,今天就来谈谈对于发生机动车被担保公司强行收走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冷静的处理?
案情介绍:
    2015年4月16日,原告XX与XX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汽车委托代购协议》一份,约定原告购买轿车一辆,车辆售价1,190,000元,购置税122,808元,上牌费2,000元,保险32,693元,合同总价1,347,501元。同日,原告XX支付订金10,000元。2015年5月6日,原告XX银行转账300,000元,2015年5月14日,案外人原告的朋友XX银行转账490,000元,原告陈述该两笔钱均是其支付的购车首付款,至此,原告陈述其共计支付首付款800,000元。原告陈述于2015年5月14日,XX汽车销售公司向其交付车辆,原告提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保单一份,载明被保险人是原告XX,车辆发动机号为XXXXXXXX,车辆车架号为XXXXXXXX,保险期限自2015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5日,原告陈述该车辆一直未办理机动车登记。
原告因需要贷款支付购车尾款,2015年6月29日,原告XX与案外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签订《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合同》,约定原告XX向银行贷款670,000元用于购车,贷款期限为36个月,每月15日前还款,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抵押合同》,约定原告XX将所购车辆抵押给银行,抵押车辆的车架号为XXXXXX,发动机号为XXXXXX。同日,被告XX汽车销售公司与银行签订《个人贷款保证合同》,且于之前2015年6月18日向银行出具《担保承诺函》,被告XX公司为原告XX的前述银行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在前述合同签订前,被告XX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向被告XX公司工作人员账户转款636,320元,注明系“XX车款”,在前述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定向原告XX发放贷款670,000元。原告XX在归还银行贷款过程中,逾期还款,被告XX公司予以代偿部分款项。
原告XX其贷款购买的前述车辆于2015年12月31日被XX公司扣押,原告向法庭提交《交车确认书》一份,该《交车确认书》载明“XX先生您于2015年6月16日与中国银行贵阳宝山南路支行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并由贵州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贷款购买玛莎拉蒂。依据合同约定,您应于每月15日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但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您已连续拖欠5期月供款,累计5期月供款未按时偿还,其逾期行为已严重违反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已依照《担保合同》、《保证合同》为您承担担保责任,共计垫付贷款本金利息人民币68342元整。现本公司依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保证合同》之相关约定对您贷款所购车辆行使抵押权,收回抵押物。同时书面函告:限您从交车之日起7天之内,即在2016年元月7日内,到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或者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办理(协商)贷款逾期的相关法律事宜,否则本公司将依法处置抵押物,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您自行承担。特此函告”被告XX公司在该《交车确认书》上加盖公章。
裁判文书:
    (2018)黔0111民初255号
律师分析:
    我在接到当事人的咨询的时候,首先告知了当事人向当地公安局机关报案,等待公安局调查处理,但对于这样的案件公安机关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的,报案只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车辆被担保公司收走之后已经向公安局报案要求调查处理。后面当事人委托我们所之后,我初步分析要回本身属于自己的车辆基本是没什么问题。在类似的案件中我们只要证明两点即可,第一、证明涉案车辆的所有权是登记在你(当事人)名下,这个我们可以用我们手上现有的车辆登记相关手续来证明如车辆产权登记证等,没有的话也不要担心可用我们跟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车辆交接证明/购买保险的证据等来予以证明;第二、需证明我们的车辆是被被告强行收走,这个证明目的可以用担保公司收车的时候交给我们的收车函等来予以证明,当然被告没有给我们相关的证据也不必担心,如果被告在庭审中不承认他们收走的车辆,我们可以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一定期限内返还原告车辆,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


范文康,贵州卓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联合创始人)、云岩区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贵阳市南明区乐咏文化艺术培...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 执业单位:贵州卓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120********9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