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鄱阳县律师案情分析
本案由鄱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蔡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23年5月18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犯罪嫌疑人蔡某经营鄱阳县某某加油站,购买了可以作弊的加油机主板,并安装替换了原有的正规加油机主板,从而干扰税控加油机的税务数据正常运行,破坏税控芯片的的计算机数据。没有使用加油站的对公账户来收取客户的加油费而是采取个人账户等方式来收取客户的加油费,隐瞒真实销售额,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来达到非法多盈利的目的犯罪嫌疑人蔡某等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
律师观点:
蔡某主观目的是为了逃税,采取更换作弊加油机主板,修改加油管理系统只是逃税的手段。主观上没有对破坏计算机系统的故意。
蔡某自己修改自己使用的软件系统不应当评价破坏了加油管理系统软件,营业数据所有权人本身就是蔡某,蔡某本身就可以更改。
税控芯片是安装在加油机主板上的,更换成可以作弊的加油机主板,因此原有的税控芯片硬件本身及税控软件系统本身是没有被破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蔡某不起诉。
程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