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某诉称,由于家里的居住面积紧张,于2009年8月在后院建起了房屋。8月22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庐阳分局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提出其没有办理相关土地审批手续。之后,他们到村委会、大杨镇等部门补办手续,但一直没能办成。
在这种情况下,阮某及父亲家已经停工的房屋继续开建,当年9月20日完工。不料,9月30日,庐阳区城管局向阮某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10月9日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在10月10日委托村里工作人员对房屋强行拆除。“我们盖房子已经得到了村民代表的同意,他们怎么说拆就拆呢?”
庐阳区城管局的代理人在庭审时表示,阮某家的房屋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2009年9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违法建设检查,在航拍时发现了这处违法建设。城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全村加盖房屋的至少有十几户,没有哪家办了手续,怎么偏偏把我家给航拍下来了呢?再说从9月30日到10月9日之间有8天长假,城管部门根本不给我们任何申辩的机会就强行拆房,我们打官司就是为了争一个说话的权利。”阮某表示很不解。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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