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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菲律师
执业资质:1610120**********
执业机构: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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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菲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317人看过
我与前男友非婚同居,并生育了孩子。现我们正在闹分手,男友强行讨要同居期间我自己凑钱购买的部分电器.请问:这种情况,男友是否有权讨要?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所以,您应用电器购买发票等证据证实电器为自己出钱购买,否则只能按共有财产处理。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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