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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应分情况处理

发布者:王菲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260人看过


同居期间财产应分情况处理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婚姻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雷明光。雷明光说,2001年4月颁布的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新法还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废除了高法以前公布的:“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如双方共同生活达到一定期限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婚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这其中就包含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至于如何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雷明光说,大致可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不能按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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