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律师在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中的服务内容

发布者:王菲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421人看过

  律师在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中的服务内容
  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同居关系如果不能依法解除,可能给双方未来组建家庭及事业发展中带来无尽的烦恼,尤其是同居双方生有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下。律师在代理解除同居关系纠纷的案件中,将对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处理方面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帮助,防范未来生活和事业发展中的有关风险。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