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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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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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盗防渣前任!男子离婚了居然还用前妻支付宝做这件事…

发布者:王菲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610人看过

最近娱乐圈里的分分合合
是否让大家又不相信爱情了呢?
爱情一淡
很多夫妻就会想到离婚


但是小编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离婚时
除了要妥善分割两人的共有财产外
也不能忽视下面案例中
体现出来的这个细节!

感情虽然淡了
但法律知识不能淡薄!


现在不管去哪里消费
只需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支付
扫码支付超方便快捷有木有!
扫码支付

但是
手机支付其实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各类手机支付骗局层出不穷


近日
香洲法院就审理了一起
因支付宝被前夫用来贷款消费
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离婚后,王某要求刘某解除绑定支付宝,但王某一直未予解除。

接下来,刘某就开始动前妻支付宝账户的“歪脑筋”了。

刘某先是以取消绑定为由,向前妻王某索取手机验证码,王某遂将“芝麻信用”发送至手机上的验证码告知了刘某,刘某却利用王某的支付宝和验证码向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了个人消费贷款23000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分12期每月还本付息。

该笔款项在2017年1月9日转入到王某支付宝绑定的银行账户,刘某欺骗王某称是朋友借其支付宝转钱,要王某将钱转回给他,于是王某在次日将23000元转账给刘某。

但王某的银行账户却分别于2017年2月9日和3月9日各被扣款2158.21元,用于偿还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

其后,刘某承认使用王某的支付宝借款,并且承诺愿意分期向王某的银行账号归还每月本息,但此后刘某并未向王某还过款。

此外,离婚后刘某还用王某支付宝账户花呗消费支出共计474.32元。

王某向刘某交涉无效,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某偿还其在王某支付宝的贷款本金及利息25896元、消费费用474.52元。

看到这里
很多人一定都对刘某的行为嗤之以鼻
好好的夫妻
非要闹成这样……


最终
香洲法院判定
刘某这种行为属不当得利
应当返还钱款
同时支付相应利息和王某的消费费用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与刘某已于2016年8月15日协议离婚,刘某在离婚后使用王某的支付宝账号向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申请个人消费贷款23000元,并实际收取和使用了该款项,给王某造成损失,属不当得利。刘某应返还该款项及相应的利益给王某。此外,刘某利用王某支付宝账户进行了花呗消费,王某已代为向支付宝公司归还了该消费金额及相应利息427元,因此,刘某应予以偿还给王某。

最后,法院判决刘某返还王某贷款本金2300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并返还王某消费费用427元。

其实不仅仅是在婚姻中
在生活中也难免遇到此类事件
大家多留个心眼
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很!重!要!
来看看法官怎么说~
法官说法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本案中,王某为了经营大排档,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绑定在刘某的手机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双方离婚后,刘某不应当再使用王某的支付宝进行贷款及消费,刘某的消费和贷款行为应属个人行为,不应当再由王某承担,刘某的行为明显损害了王某的利益,造成了王某的财产损失,应当向王某返还相关款项。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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