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的法律意义
人们热衷于捉奸,尤其是在觉察到自己的老公或老婆出轨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捉奸。不过捉奸在床,虽然能证明对方有婚外情,但不一定得到精神赔偿。
很多人就觉得,捉奸没必要,那些捉奸的人都是瞎忙活。
其实也未必,捉奸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第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第三、请调查公司帮你捉奸,如果家庭财产较大,自己取证较为困难,或有所不便,聘请调查公司,或由律师出面调查取证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有话说:
很多人捉奸的目的,未必就是奔着精神赔偿去的,主要还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把奸夫淫妇捉奸在床,无非就是寻求心理的平衡。想告诉大家,最好的处理方式其实是法律制裁。我们要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婚姻,而不是为了出气而去捉奸。
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大于“捉奸”:
在所接触的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要取得对方婚外情的证据,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正式捉奸之前,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要准备。要在“不打草惊蛇”的前提下搜集丈夫和小三出轨的事实,其中包括他们约会的时间,约会的习惯以及地点等等;另外了解小三的背景,例如年龄,是否有婚史,工作情况等等。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