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南京一对夫妻的离婚案,在网上掀起不小的风波:男方在婚前买了房子。但男方婚后两次出轨并有了私生子,妻子提出离婚。开庭时原本以为应该分得一半房产的女方,突然变得可能一无所有!
各种电视剧净身出户的渲染,让不少公众误以为,只要一方出轨,就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然而这是绝对错误的,比如宝宝的离婚案。
较之前的婚姻法的规定,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是可以共同约定财产的归属的,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关于房产,只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不管以后是不是共同还房贷,房产均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的话, 房屋认定为产权方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
? 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全额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性作为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一人一半)。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义长久稳定居住在一起)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所指的配偶中有过错的一方,与无过错一方互为配偶。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持。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一方在违反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的禁止性规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对于不起诉离婚而又依该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TIPS:
出轨有违道德,女性需理性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出轨是大众道德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法律也禁止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现实中,虽然大众对婚内出轨深恶痛绝,但大多数人因怀有“家丑不外扬”的传统观念,仍然习惯于从道德范畴对这种行为进行谴责和解决。
对于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婚生子女年纪尚小的情况,法院会从保护家庭和睦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在对出轨方进行训诫且其已知悔改的前提下,为当事人调解和好。作为出轨受害方,可在衡量利弊之后,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理性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