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仁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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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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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小孩后因感情不和而分开,另一方又找对象结婚生子,算重婚吗?

发布者:秦仁普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813人看过

问:两个人在一起未婚先孕,有了孩子后因感情不合分开的,另一方又找了对象结婚生子,属于重婚吗?

答: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的情形。 你说的未婚先孕一般属于同居关系,不形成事实婚姻,即便形成事实婚姻,原则上也不构成重婚罪。因为你前一次的事实婚姻关系本身就没有依法登记,不存在刑法保护的法益,所以你咨询的这个事情不属于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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