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闺蜜劝女子离婚,女子领取离婚证出民政局后狂扇自己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说一女子闺蜜劝女子离婚,女子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出来后狂扇自己。对于这个事情,秦律师想说,“永远不要去控制别人去控制别人的事”。
像这个新闻当中的闺蜜,我的理解就是这个闺蜜她越界了,离婚这种事情是不能劝的。在秦律师接待的众多婚姻家事咨询中,最终决定离婚的占据非常小,说明做出离婚这个决定是很困难的。如此重大复杂的事情,应该交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为宜,我不认为凭借为人子女或者为人父母的身份就可以去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曾经有一位中年女士来律所咨询办理离婚,我跟她谈好了委托方案,她想了想说我先和我儿子商量一下,后面她同她儿子打完电话告诉我说:秦律师,我儿子说离婚的事情我儿子来帮我协助沟通。我说好的。
也有一位母亲替其女儿咨询离婚的事情,女婿出轨,并且同他们住在一起有矛盾,这位母亲劝女儿离婚,并且告诉秦律师,她怎么劝女儿女儿都不听,问我该怎么办?秦律师告诉她,虽然女婿出轨,但是离不离应当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你女儿不想离你着急也没用,而且真离婚了未必就是她想要的结果。
听完这两个小案例大家有什么感想吗?还是那句话:永远不要去控制别人去控制别人的事。
反正,我自己在执业生涯中我也从来不劝别人一定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