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的出路
时代变了,早些年我们倡导妇女解放运动,现在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可社会大众心中女性是弱势群体的身份也已经根深蒂固。
无论多么高质量的女性,逃不脱生儿育女,虽然家庭主妇不过也是社会分工的一种选择。
但毫无疑问,家庭主妇的投入与产出是完全不成正比的。
曾经我老婆问我说,老公,为什么这个判决中女方做了十年家庭主妇,最后法院才支持了三万元的家务补偿?
我这样和我老婆说的,第一如果双方有很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这个离婚补偿就可有可无了。家务补偿通常都是女方分不到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没有多少夫妻共同财产可分时,女方才会主张的。为什么只有这点钱呢?现在的社会环境,家庭能不负债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夫妻结婚十年,其实绝大部分家庭财产都消耗了,这样的家庭里,法院判决男方拿出三万元补偿女方,其实也很不容易。而,如果像那些高收入家庭,像上面说的,为什么女方分不到夫妻共同财产呢?男方转移财产只是一部分,最重要的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内会签署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婚内财产的归属,那既然双方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自然是按照约定来执行的。所以,有钱的家庭,家庭主妇因为签署了财产协议,客观上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法院当然不会判决高额的家务补偿。
李靓蕾的故事只是千千万万家庭主妇的缩影,所谓“高质量女性”在婚姻中结局尚且如此,普通人的生活只会更加是一地鸡毛。
所以家庭主妇的出路在哪里呢?
有条件的在婚前就把自己的首套房落实下来,哪怕是要问自己家里借一点,婚后无论何去何从,至少自己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如果结婚要面临签署婚前协议,即便这些协议注定不平等你还是要签署,这个时候我建议大家不要去做家庭主妇,你家庭条件这么好,为什么不让自己解放出来去拥有自己的事业呢?奶茶妹妹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不平等的婚姻一定要有这样的协议,那就把家务补偿也写进婚前协议里面。
对等的婚姻需要互相尊重,需要守护好财产和爱,所以家庭财产的知情权很重要。家庭和公司、合伙一样,建议每个季度、每年做一次财产审计,守护好家庭的共同财产。
家庭主妇是高风险职业,建议大家入行慎重再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