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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地主“算赌博吗?

发布者:孙占亚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6日|分类:行政复议 |3176人看过

春节来临,亲朋好友都喜欢聚在一起斗斗地主、搓搓麻将,娱乐放松一下,但是有时也会突然遇到警察抓聚众赌博,想放松的人不仅没享受到“休闲娱乐”,反而还被警察叔叔抓了,这不禁就让人产生疑惑:“斗地主也算赌博吗?也会被抓?”



01. 赌博罪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即是说,犯赌博罪的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其目的为了获取钱财。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多人在一起进行赌博的。而以赌博为业是指那些没有正经工作,整日沉迷赌博,生活来源就是赌博所获得钱财的人。只要符合以上要件的都会以赌博罪定论。

 


02. 那么“斗地主”算赌博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其中对于“赌资较大”没有统一的规定,全国各地对其的规定也不一致,例如上海市的《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赌资较大”: 


(一)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   

(二)现场查获的人均赌资在400元以上的。   


山东省的《山东省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

 

综上可知,只要“斗地主”的金额在法律规定的额度下的,且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只是属于消遣娱乐的行为,就不算赌博。


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同事、邻居、朋友等熟人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的,不按照赌博违法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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