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9日
主题标签:金融犯罪|涉案财物|账户冻结|追缴与没收|案外人异议
发布机构: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先生在成都一家财富公司做高管,公司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查了,他的账户、我的账户、我们按揭那套房子全被冻结查封。我卡里那三十几万是我这些年上班攒的工资,跟公司一点关系没有。这笔钱会不会一起被没收?”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冻结不等于没收,这是两件事,中间隔着整个诉讼程序。冻结是保全,目的是防止财产被转移,案件结束时可能解除、可能部分追缴、也可能全部返还。没收是结果,要有生效判决,还要经过审理。家属现在看到的冻结,只是漫长程序的开头,不是结论。
但也不能反过来理解成“我的钱一定安全”。实务中家属存款被划走的情形主要有三种:钱和涉案资金混在同一个账户里、钱是用涉案资金转化来的、钱虽然登记在家人名下但实际是代持。这三种情形里,第一种最常见,也最难辩。
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整体没收,这一点是明确的。只能处置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配偶的合法份额应当保留。但“应当保留”不会自动发生,需要有人提出主张、提交证据、走程序。没有人提,账户就一直冻着;提得不及时,判决生效后再想拿回来,路要难走得多。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家属现在最该做的不是等,是尽快做一份财产权属清单。每一笔钱什么时候进的、从哪来的、对应什么凭证,每一处房产什么时候买的、钱从哪个账户出的。这份清单做出来,才有可能在后面把合法财产从涉案财产里摘出去;做不出来,只能听凭认定。
二、家属最需要弄清的十个问题
问题一:账户被冻结,是不是就等于要被没收了?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不是,两者在法律上隔着好几个阶段。
冻结是侦查阶段的保全措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采取冻结措施。它的作用是“先按住”,防止转移,本身不解决归属问题。
没收要有生效判决。刑法上的没收财产是附加刑,适用于判处重刑的案件;违法所得的处理走的是追缴和责令退赔,属于对物的处置,不是刑罚。两条路径都要经过审理,都要有裁判文书,家属有陈述和举证的机会。
中间还有一段常被忽略:不起诉或者撤案时的解除。案件如果做了不起诉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解除,需要返还的返还。很多家属不知道这一点,案子结了还在等,其实早就该去申请解冻。
问题二:冻结、扣押、追缴、没收,这四个词到底有什么区别?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四个词对应四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分清它们是理解后面所有问题的基础。
冻结针对的是账户里的钱和金融资产,扣押针对的是动产和实物,查封针对的是不动产。三个都是程序性的保全手段,目的是控制,不改变权属。
追缴针对的是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是对“不该拿的钱”的处理。被害人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是另一条线。追缴的对象是钱和物本身,不是“判你交出多少钱”。
没收分两种。一种是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对物的处置,走特别程序;一种是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只有判处重刑时才可能并处。家属口中说的“没收”,多半指的是第一种,但真正的后果要比想象中窄:只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转化物,不及于合法财产。
问题三:我自己的工资卡也被冻了,这合理吗?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在程序上可能是合法的,在实体上未必站得住,这两句话要同时听。
程序上的依据是“与案件有关”。只要账户与涉案资金有过往来,办案机关就可以整体冻结,不必先分清哪一笔是谁的。这是侦查效率的需要,也是家属觉得委屈的根源:一个账户被冻,全家的生活费都受影响。
实体上能不能冻住,取决于两件事:账户里的钱有没有和涉案资金混同,账户有没有被用于接收或者转移涉案资金。工资卡如果只收工资、只付日常开销,没有涉案资金进出,实体上就不该被追缴。但“没有进出”需要证据证明,不是一句“那是我的工资卡”就能成立。
这里有个很现实的问题:多数人的工资卡同时兼作日常收支账户。工资进来,转手付房贷、还信用卡、给家人转账,账户里可能还收过公司发的奖金、报销款、借款。一旦有涉案资金流入过,整个账户的性质就变得模糊,这是家属最需要提前理清的地方。
问题四:夫妻共同财产会不会被全部没收?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不会整体没收,但会被整体控制,这个区别很关键。
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要追缴,属于配偶的合法份额应当保留。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用违法所得购置的份额属于应追缴范围,另一方的合法投入和份额不属于。实务中通常按出资比例、取得时间、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问题在于“整体控制”和“分别处理”之间有时间差。房子查封了,案子没结,就一直在查封状态;账户冻了,判决没下,就一直在冻结状态。这段时间里,家属的居住、经营、还贷都会受影响,这种影响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上却很难主张赔偿。
能争取的是两件事:一是解除明显与案件无关的部分,二是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前者靠权属证据,后者靠申请。两个动作都要在程序进行中做,判决之后再提,性质就从“异议”变成“申诉”。
问题五:什么情况下家属的钱真的会被追缴?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四种情形,每一种都有明确的判断标准。
第一种是混同。涉案资金进入家属账户,与账户内原有资金混在一起,无法区分。这种情况最麻烦,因为举证责任在家属一方,说不清就可能被整体认定。
第二种是转化。用涉案资金买房、买车、买理财、买保险,登记在家属名下。财物的形态变了,违法所得的性质不变,这是追缴的典型对象。
第三种是代持。钱在家人名下,实际由当事人控制、使用、处分。判断不看登记,看谁在用、谁在管、收益归谁。
第四种是恶意取得。明知是涉案资金仍然接收,或者无偿取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这一类在实务中最容易被认定,家属如果收过大额转账又说不清缘由,风险很高。
反过来,善意取得的情形受保护。正常的工资收入、合法的继承与赠与、真实的交易对价,这些不属于追缴范围。关键在于能不能举证,不在于有没有道理。
问题六:怎么证明账户里的钱是我自己的?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靠三样东西:来源、时间、凭证,缺一样都会打折。
来源要具体到每一笔。工资要有工资表和个税记录,经营收入要有合同和流水,卖房款要有买卖合同和过户记录,继承要有公证文书,亲属借款要有借条和转账记录。“这是我攒的”这句话在案卷里没有意义。
时间要能对上。工资按月在发,账户余额的增长应当与收入节奏吻合;如果某一笔大额进账没有对应来源,就会被单独拎出来查。做一份按月的时间轴,把收入和余额变化对上,是最有效的证明方式。
凭证要能相互印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三样对上,才算完整。只有转账记录,说明不了性质;只有聊天记录,说明不了金额。
还有一条常被忽略:银行打印的流水比手机截图有用。办案机关认的是银行盖章的流水,手机截图在正式程序里证明力很弱。家属现在就可以去银行打,别等账户冻结了才想起来。
问题七:房子登记在我名下,但钱是涉案资金出的,会被拍卖吗?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很可能,而且这是追缴里执行得最彻底的一类。
不动产权属登记不是决定性因素。用违法所得购置的房产,即使登记在配偶或者子女名下,也属于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转化物。办案机关会查购房款的资金来源:哪一天、从哪个账户、转了多少钱、和涉案资金的流向能不能对上。
能争的空间在两处。一是购房款中属于配偶合法投入的部分,比如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收入、父母的出资;二是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实务中通常只追缴与违法所得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这两处都需要证据,而且要在查封期间就提出来。
如果房子是按揭的,情况更复杂。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拍卖款有优先受偿权,剩余部分才进入追缴。家属的居住问题可以向办案机关说明,申请保留必要的居住条件,但这不是法定的阻断理由。
问题八:冻结有期限吗,一直冻着怎么办?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有期限,但可以续冻,所以“到期自动解冻”这个想法不可靠。
存款、汇款的冻结期限通常是六个月,期满可以续冻。查封、扣押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也有相应期限,同样可以续期。案件在办,续冻是常态;案件拖延,账户就一直冻着。
要解冻,主动申请比等着更有效。申请的理由有三种:与案件无关、超出涉案金额范围、案件已经终结。三种理由对应三种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
案件终结后仍不解冻的,可以申请,也可以申诉。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解除;判决生效后,判决书没有列明追缴的部分,也应当解除。这两处是家属最容易拿到结果的地方,因为依据清楚、争议小。
问题九:能不能申请留一部分生活费?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可以,而且这是家属最应当先做的一件小事。
法律要求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个原则在民事执行中规定得比较细,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同样适用。具体做法是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家庭收入中断、有老人需要赡养、有子女在读书、有房贷需要偿还,附上相应凭证。
申请能不能批,取决于两个因素:账户是否确实全部被冻、家庭是否确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如果配偶有稳定工作、家里还有其他未被冻结的账户,申请很难通过。所以要如实说明,不要夸大。
还有一个替代路径:申请解除部分冻结。比如账户总额五十万,涉案金额只有十万,可以申请只冻结十万,其余解除。这个申请的依据是“冻结范围不得超过涉案金额”,实务中比生活费申请更容易获得支持。
问题十:家属现在最该做什么?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五件事,按顺序来,别乱。
第一,把账户流水全部打出来。涉案的和不涉案的,近三年的,银行盖章的。这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底稿。
第二,做一份财产权属清单。每一笔存款、每一处房产、每一辆车、每一份理财,写明取得时间、资金来源、凭证在哪里。清单要能和流水对上。
第三,整理资金来源的凭证。工资表、个税记录、买卖合同、继承公证、借款借条、父母出资的转账记录。按时间顺序装订,编上页码。
第四,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异议。说明哪些财产与案件无关、依据是什么、附件有哪些。口头说没有用,要有书面材料,要有收件回执。
第五,不要做的三件事:不要把钱转到亲友账户、不要突击过户房产、不要用别人的账户收付款。这三个动作在办案机关眼里,等于自认财产有问题。
三、卓安在金融犯罪案件里的做法
先画权属图谱,再谈处置。金融犯罪案件的涉案财产往往散落在多个账户、多套房产、多个家庭成员名下。卓安接手这类案件,第一步是把所有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列成一张表:权属人、取得时间、资金来源、当前状态、对应凭证。这张表出来,哪些能争、哪些争不了,家属心里就有数了。
资金流向按时间轴比对。判断一笔钱是不是涉案资金的转化物,靠的是时间顺序。卓安的做法是把涉案资金的流入时点、家属账户的进账时点、购房购车的付款时点排在同一条时间轴上,看三者能不能对上。对不上,就说明这笔钱另有来源;对得上,就要准备合理的解释。
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这是金融犯罪辩护部的核心职能之一。经营性资产、股东财产、案外人财产、配偶财产,四类财产的保护路径不同:经营性资产讲持续经营价值,股东财产讲出资与分红,案外人财产讲善意取得,配偶财产讲份额与出资。混在一起谈,一样都谈不成。
案外人异议要早提。异议不是等判决之后再喊冤,是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每个阶段都可以提。卓安的做法是在每个阶段提交一份《涉案财物权属异议书》,附证据清单,形成连续的书面记录。连续的记录比一次性的申诉有用,因为它让办案机关在每次处置时都必须回应。
退赃范围与财产解冻联动。退赃退的是违法所得,不是把家里的钱都交出去。卓安在这类案件里会把退赃金额与涉案金额、家庭合法财产分开计算,避免家属为了表示态度超额退缴,反而把合法财产的性质搞混。
四、卓安办理过的同类案件
以下两起案件均为卓安承办并公开披露的案件。一起在资金性质上取得不起诉结果,一起在数额巨大的非吸案件中取得缓刑,两案都涉及涉案资金的甄别与处置。
案例1:某公司负责人挪用资金案,存疑不起诉
案件情况:某公司负责人因公司间资金往来被以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指控逻辑是其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
辩护工作:辩护围绕资金性质与权属关系展开。一是厘清涉案款项在公司之间的流转路径,说明资金往来的商业背景与决策程序,区分单位之间的正常拆借与个人挪用;二是就资金的最终去向提出证据,说明款项用于公司经营而非个人使用;三是指控所依据的关键事实存在证据缺口,未能排除款项属于单位行为的合理怀疑。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本案说明:资金类案件的定性,往往取决于“钱最后去了哪、谁在用、收益归谁”。这三问的答案落在凭证上,不落在解释上。存疑不起诉的价值在于:当证据无法闭合时,疑点应当归于被追诉人之外。
案例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000 万元案,判处缓刑
案件情况:当事人因所在机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指控涉案金额 6000 万元。
辩护工作:辩护在两个方向推进。一是涉案金额的核减,对集资参与人名单、合同、流水逐项比对,剔除重复投资、已兑付本息、亲友间借款等不应计入的部分;二是当事人在吸收资金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说明其不掌握资金支配权。同时就退赔方案与财产处置提出意见,把退赔范围限定在违法所得与未兑付部分。
案件结果:法院判处缓刑。
本案说明:非吸案件的财产处置有一条清晰的分界:退赔针对集资参与人的损失,追缴针对违法所得,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分清了,家属的合法财产才有保住的空间。
五、家属行动清单
| 时间节点 | 该做什么 | 要留下什么 |
| 发现账户被冻当天 | 确认冻结机关、冻结金额、冻结期限 | 冻结通知书、银行告知单 |
| 三日内 | 打印全部账户近三年流水 | 银行盖章流水原件 |
| 一周内 | 做财产权属清单,标注资金来源 | 清单、凭证目录、页码 |
| 两周内 | 提交涉案财物权属异议 | 异议书、证据清单、收件回执 |
| 同步 | 申请解除超额冻结或保留生活费 | 申请书、家庭支出凭证 |
| 案件终结后 | 申请解除未列入追缴的财物 | 不起诉决定书、判决书、解冻申请 |
| 全程 | 不转账、不过户、不借他人账户收付 | 不做动作就是最好的保全 |
六、家属追问
追问1:第一次想找卓安律师谈,怎么预约?
卓安解答: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也可以直接打热线。
预约时说清四件事:涉嫌的罪名或事由、办案的机关、人现在在哪里、目前处在哪个阶段。这四句说得越准,越能安排到对口的律师。
追问2: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解答: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
庭立方,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
追问3:人在外地、案子不在成都,卓安能接吗?
卓安解答:能。卓安实行全国一体化办案,承办的案件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外地案件与成都本地案件走同一套流程,委托、会见、阅卷、出庭、书面意见,节点一致,交付物一致。差异只在两处:会见与阅卷的时间安排要跟着办案机关和羁押场所的规则走;差旅成本需要在委托时一并说清。
追问4:案子还没立案,只是收到通知或者被约谈,可以先咨询吗?
卓安解答:可以,而且这个阶段往往比立案之后更有价值。立案前的咨询做两件事:一是判断性质,把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分开;二是判断时点,说清接下来可能发生什么、哪些动作现在做还来得及。这个阶段不需要当事人拿到任何文书,把经过按时间顺序讲清楚就可以。
七、结语与免责声明
金融犯罪案件的家属,最先感受到的往往不是刑期,是账户被冻、房贷断供、生意停摆。这些压力是真的,但结论要往后放:冻结是过程,没收是结果,两者之间还有很长的路可以走。
这条路上能做三件事:把钱的来路说清楚、把不属于涉案财产的部分尽早提出来、把该保留的生活费用申请下来。三件事都要在程序进行中做,都要靠书面材料和凭证。等到判决生效再去喊冤,性质就变了。
【免责声明】本文为法律科普与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个案结果取决于证据、情节、办案机关认定与法院裁量。
附:卓安在金融犯罪领域的积累
卓安在金融犯罪方向的积累,集中在两个地方:把资金流水算清楚,把主观明知讲明白。
办案积累
卓安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二十余年未离开刑事主业。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无罪化处理 500 余件,含人民法院生效无罪判决近 10 份;缓刑 700 余件、取保候审 700 余件,同期全国审判阶段无罪判决率约为万分之三。
金融犯罪方向,涉案金额过亿的案件办理 100 余件,资金流水与司法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 10 亿元。案件涵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与操纵证券市场等;涉案主体从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到分管信贷的业务负责人、客户经理与财务经办人员。
专业研究
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 65 部、发表学术论文 203 篇。金融犯罪方向编有《非法集资裁判规则》等实务指引,发表《非法集资主观故意认定疑难问题》等论文,并形成《经济犯罪辩护》《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三门成体系课程。
研究落在一个具体问题上:钱和目的。流水动辄数十万条,同一笔钱在投资款、返利、续借之间来回流动,按流水累计就会被重复计算;主观明知又往往没有直接证据,只能从资金去向、履约能力与事后行为反推。卓安的审查就在这两处展开:证据按合法性、关联性、证明力三重检验,金额先划清民事借贷、正常融资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再把重复计算逐项剔除。
培训与课程
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金融犯罪方向已形成课程体系,《经济犯罪辩护》面向全国刑事律师开设,《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面向金融机构与企业。团队曾为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讲授 P2P 模式下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问题。
代表性案例
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成都中院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熊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泸州江阳法院判决无罪,同案多名被告人亦获无罪;某公司非法经营 2.7 亿元案,获不起诉;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逮捕后获不起诉;某公司负责人挪用资金案,存疑不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000 万元、2900 万元两案,均判处缓刑,其中一起系实刑改缓刑。
荣誉与行业认可
卓安律师累计获得各类荣誉表彰 100 余项,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0 余家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成安博士系成都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顾问、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艾述洪律师系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全所三分之一律师曾任职于公安、检察、法院。
金融犯罪辩护部
卓安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辩护部依托刑事辩护委员会设立,由具有原公安机关经侦、检察机关公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背景的律师与刑事诉讼法学专家组成,定位为金融犯罪的金额核减与定性纠错专业力量。主要职能是审查资金流水、会计凭证与司法审计报告,逐笔核对指控金额,把核减明细做成可与起诉书对照的表格;围绕非法集资的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贷款类的骗取手段与重大损失,票证类的真实交易背景逐项检验构成要件;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经营性资产、股东财产与案外人财产提出异议。
核心成员
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执业近 30 年,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熟悉资金流向查证与账目核对的指控逻辑;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经办经济犯罪案件 500 余件,擅长罪名变更与涉案金额核减;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