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2020年6月,吴京发现一家名叫“战狼”的公司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利用其肖像来牟利。战狼公司将吴京的肖像用于槟榔外包装,并标注“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等字样。各地经销商还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相关广告。吴京发现这一行为后认为,战狼公司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姓名权,遂将其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均以吴京胜诉而宣告结束。
二、律师说法
通过上面的案例,我们得知,侵犯他人肖像权是违法的。那么何为肖像?何为肖像权呢?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本案中,吴京作为知名演员,其肖像、姓名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战狼公司未经吴京本人许可,将其肖像用作盈利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吴京的肖像权。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权利人可以据此请求赔偿。赔偿额的计算可以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如果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造成权利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三、依法维权
我国《民法典》既然专门在人格权编对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进行规定,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繁荣,肖像的商业化程度也在逐渐加深,尤其是一些影视作品大火之后,剧中角色及演员的肖像价值也随之“水涨船高”。此时,一些不良企业、商家或者个人就会瞅准其中的商机,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违法使用其肖像谋取利益。成都律师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有维权意识,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自己的肖像权等人身权利遭到侵犯时,应尽量找律师为你提供帮助,律师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助你有效维权,同时也呼吁大家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律师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