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青律师
王迎青律师
山东-青岛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官解读

作者:王迎青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1次举报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谁?

20211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答案。

法官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该条与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相比,最大的变化是设置了3个年龄段,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一个阶段是两周岁以内的子女,法律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那一定是由母亲抚养吗?答案当然是不一定,法律只是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是由母亲抚养。现实中会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母亲此时患有重疾,生命堪忧没有精力照看子女,或者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有可能发病时伤害子女等。此时,子女不宜由母亲抚养。

第二个阶段是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改变了以往可能还会考虑父母双方利益的做法,完全站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那如何体现最有利这一原则呢?法官裁判时会对父母双方的情况进行比较,比如是否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经济条件让子女生活无忧、是否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是否有良好的品行、有无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嗜好和言行、是否有家庭暴力倾向、老人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参与度等,都是法官衡量的标准。

第三个阶段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当父母双方争执不下时,要让未成年人自己向法官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愿望,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离婚产生的影响,已经有了识别、判断和预期能力,可以自己独立做出更愿与谁一起生活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愿将是法官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王迎青律师,联系电话:13573828078,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遗产继承、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平惠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220********8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劳动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