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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作者:王春贤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9次举报

一、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1、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2、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3、其中,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二、公章遗失登报声明怎么办理

1、公章遗失登报需要提供手续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照片,企业法人身份证的照片,部分报纸还要提供免责声明和报案回执,这个具体咨询登报机构。

2、公章遗失登报的格式

XXXXX公司遗失XX章,编号:XXXXX,声明作废

3、因为公章的特殊性(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所以公章遗失后,一定要尽快办理登报遗失声明,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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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士学位。律所破产小组成员,侧重于处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纠纷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衢州
  • 执业单位:浙江嘉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820********5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