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很多案件面临的困境,如果听到法官说“案件终本”,很多债权人心里一凉,以为官司白打了,钱也彻底没戏了。其实,并不然,终本并不是终结,终本的全称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暂时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采取的程序性结案方式,是暂停的意思,此时被执行人依然被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依然有还款义务。一旦发现财产,法院可以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那终本后,只能等么?
当然不建议干等,一定要主动出击。作为债权人,你可以做以下四件事来扭转局面:
1、主动挖掘财产线索(最关键)
法院查不到,并不代表真的没有,很多时候反而要依赖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了解,从而挖掘“隐性”财产:
(1)房产:就以杭州为例,部分拆迁人员家庭名下其实有多套回迁安置房产,但如果本身存在一些债务风险的,就极可能不办理房产证或在分家析产过程中恶意放弃财产。
(2)银行流水:如果调取银行流水,可以发现部分款项的可疑,包括大量向第三方转账、一些理财账户等。理财账户法院一般在查封账户时查不到。
(3)到期债权:这部分需要体现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了解程度。
(4)甚至可以考虑通过一些悬赏公告等方式寻找财产线索。
2、申请恢复执行(最直接)
但恢复执行不是没有任何理由直接申请的,需要发现新的、明确的财产线索,法院才可能给重启执行程序。
3、追加被执行人(扩大责任主体)
现如今最常见的是夫妻债务追加配偶,公司债务要求股东加速出资到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行为,都可依法申请追加或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扩大责任主体。
4、落实司法拘留措施。但司法拘留措施毕竟各地有操作差异,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