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章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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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的合作协议——合作收益分配

发布者:郑章章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6日|分类:抵押担保 |2212人看过


在确定双方如何实施整个合作协议后,双方面临的就是如何进行合作收益的分配。在主播行业中常见的分配模式有如下几种:

  1. 固定报酬:不论销售额或利润有多少,都不额外支付其他报酬,只按固定报酬支付。这种模式下的协议拟定较为简单,只需约定金额、支付时间、纳税等相关事宜。但一般这种模式下的报酬会与合作的实施给挂钩,例如完成多少的直播时长任务便足额领取固定报酬,否之按比例扣减。

  2. 保底+提点:这种模式是结合第一种固定报酬而制定的,将固定报酬的金额大幅度下调,设置达到一定销售额或利润为起点的百分比提点,也可能会以固定金额阶梯型作为提点。目前来看,这类分配方式客观而言较为合理,既保障了基础的生活开支,又能带动主播的积极性。

  3. 仅提点:直播公司较为倾向于这种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程度减少了公司的用人成本,一般公司在合作或协议中,对这种提点描述为“收益、利润分成”或“分红”【其实建议直播公司不要乱用“分红”这个概念,本身“分红”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分红】。

    无论是直播公司又或是主播,在商议、确定分配模式时,都应当考虑实际情况,断不能因为纯提点的收益高而忽视自身经济情况,直播公司也不能考虑到用人成本而仅考虑纯提点分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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