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发布者: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2日|分类:人身损害 |410人看过

大家对离婚了解最多的应该就是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债务清偿等方面,很少有人知道离婚损害赔偿,其实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是婚姻法规定的事由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对有过错一方提出赔偿请求。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呢?顶泰律所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出现,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对有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成都法律咨询   成都律师咨询
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其他人结婚产生婚姻关系,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一方和婚外异性没有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这两条实质上都是对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如果没有过错的一方要求损害赔偿要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另一方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
2.有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遗弃家庭成员
成都法律咨询   成都律师咨询
遗弃家庭成员可能会对对方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损害;
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形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即使已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也还有权力提出损害赔偿,如果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事后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