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债务转让协议效力

发布者: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09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509人看过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成都法律咨询   成都律师咨询
2、抗辩权随之移转。
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成都法律咨询   成都律师咨询
依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的内容,由上文可知,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有:一是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二是抗辩权随之移转,三是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