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6年6月17日,被告饲养的小狗在小区小花园通道旁大便时恰遇原告至从旁边经过,后小狗吠叫,原告摔倒受伤导致腰椎骨折,经鉴定摔伤与腰椎骨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律师分析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狗身边经过时应当预见到狗会吠叫的事实,后在狗未与其接触时自行摔倒,其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失,应适当减轻原告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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