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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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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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发布者:王子墨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4日|分类:综合咨询 |27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6年6月17日,被告饲养的小狗在小区小花园通道旁大便时恰遇原告至从旁边经过,后小狗吠叫,原告摔倒受伤导致腰椎骨折,经鉴定摔伤与腰椎骨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律师分析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狗身边经过时应当预见到狗会吠叫的事实,后在狗未与其接触时自行摔倒,其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失,应适当减轻原告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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