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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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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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纠纷

发布者:王雪可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6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本案中原被告签订合同,约定了工程项目和地点,以及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定金到账的24小时内,乙方应当立即进场施工。

2、关于质保金的给付,最终仍然按照实际情况,由被告提前给付的。

3、现今法院裁判的依据为民法典,但是民法典施行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总体来讲,法院仍旧尊重事实,对于过高的违约金会进行干预;

4、相关证据材料的整理必须清晰,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实现。

王雪可律师,咨询电话:13520607665(同微信)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4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