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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是否返还彩礼

发布者:陈荣健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264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离婚为条件。关于男方起诉离婚是否返还彩礼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男方起诉离婚是否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离婚为条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归谁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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