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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下落不明无法按期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

2023-06-26

发布者:陈强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 |339人看过举报


一、买受人下落不明无法按期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

买受人下落不明无法按期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其中交付货物的出卖人为提存人,买受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货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保管货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遇到买卖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

在遇到买卖纠纷时,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

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官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三、买受人不收取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有哪些?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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