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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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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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布者:杨永军 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0日|分类:工程建筑 |95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原告承包方的诉讼代理人,我们在一审阶段提出了比较全面的诉讼请求,涉及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场地平整费、社会保障费、启动资金及违约金、对承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程是否竣工等。

    遗憾的是,一审法院并未支持场地平整费,将社会保障费并未列入工程总造价;且工程虽未竣工验收,但建设方已投入使用,一审法院认定工程并未竣工;同时也没有支持我方的对承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合理诉求。对此,我方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河南省高院提出上诉。

    上诉状中,我方在一审原有证据基础上对案件细节进行了缜密梳理,结合一审原被告双方庭审笔录、被告质证、答辩,我们召开部门专题研讨会,认真研究案情,起草并反复修改上诉状内容,争取在二审中有个翻转性的突破。

    果不其然,经过二审庭审激烈的唇枪舌战,我们的上诉请求得到了二审合议庭的充分认可,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了我们的上诉请求。

    通过代理本案,深深感觉此类案件往往案情比较复杂,涉及证据材料比较繁杂,但尽管这样,要想使我们的委托方正当合法利益最大化,一是我们代理人要足够专业,二是要态度端正、足够重视,三是要足够细致细心、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唯有这样,才能做到问心无愧,赢得当事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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