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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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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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对方微信、支付宝账号,没有身份信息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6日|分类:期货交易 |2156人看过

只有对方微信、支付宝账号,没有身份信息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杭州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现因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的普遍使用,民间借贷合意的达成常常体现在微信聊天中,资金也常通过微信、支付宝出借。在事先没有拿到对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情况下,可在起诉时向法院申请通过对方微信、支付号账号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取其微信、支付宝的实名认证信息。在起诉时仅有借款人的姓名与银行账号,无明确的借款人作为被告的身份信息,在法律实践中可以先将借款人身份信息处空置,将起诉材料准备好后另准备一份调查取证申请在法院立案时一并提交,要求法院立案庭开具补正或调查令,此后用开具的补正或调查令至相应的银行要求银行提供借款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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