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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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怎么认定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161人看过

杭州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怎么认定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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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
2、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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