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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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怎么赔偿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4日|分类:人身损害 |223人看过

杭州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怎么赔偿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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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故意杀人罪中的受害人家属只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故意杀人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受到了财产损失,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而且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也是有规定的,不能要精神赔偿;
3、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中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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