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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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挪用公款10万元怎么判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136人看过

杭州挪用公款10万元怎么判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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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挪用公款10万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非法活动3万元以上的,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5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非法活动10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200万元以上等。挪用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行为,即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营公款或特定款物的便利条件实施挪用行为。挪用,是指未经合法批准,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擅自使公款脱离单位的行为。行为人使公款脱离单位后,即使尚未使用该公款的,也属于挪用。挪用公款罪的法益侵害性主要表现在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处于流失(不能归还)的危险之中,用途只是说明危险程度不同。如果用于非法活动(如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其他法益,则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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