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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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利用职务犯罪的量刑是什么?

发布者:张伟丽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96人看过

杭州利用职务犯罪的量刑是什么?

刑事案件律师张伟丽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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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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